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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关于申报2023年度海南省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专项课题的公告
作者:人文社科处 时间:2023-03-16

各有关单位:

2023年度海南省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专项课题(简称省“马工程”专项课题)开始申报。根据《加强海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建设实施方案》《海南省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专项课题管理暂行办法》,现就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聚焦海南“一本三基四梁八柱”战略框架、海南自贸港高质量发展的重大理论问题、现实问题和实践经验总结,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突出海南鲜明特色,推动理论创新,为高质量高标准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课题类别与资助额度
2023年度专项课题按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四大类立项资助。其中,重大项目每项资助金额50万元,重点项目每项资助金额3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每项资助金额20万元。

三、选题方向

(一)重大、重点项目选题方向5
          1.习近平关于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重要论述的学理化研究
          2.习近平关于海洋强国建设重要论述在海南的生动实践研究
          3.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的海南实践研究  
          4.DEPA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机遇与挑战研究
          5.海南自由贸易港营商环境优化的制度集成创新研究

(二)一般、青年项目选题方向6
        1.全岛封关运作的海南自贸港海关监管特殊区域制度构建研究
        2.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政策优势转化为产业发展优势研究
        3.海南自由贸易港基层治理智慧化建设研究
        4.海南自由贸易港形象塑造研究
        5.加强新时代海南自由贸易港廉洁文化建设研究
        6.党的创新理论进基层探索与实践研究
    可根据以上选题方向另立课题名称。

四、成果要求

省“马工程”年度专项课题研究成果形式一般为课题研究报告,公开发表的与课题名称、内容相匹配的论文、学术专著,以及供政府决策参考的研究报告等。

(一)重大项目立项后1年内主持人需提交不少于15万字的课题研究报告,立项后2年内任选以下一项提交课题结项成果材料,按程序进行结项:

1.原则上至少在“三报一刊”上发表理论文章(原则上1500字以上,下同)2篇,且在国家一级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1部(一般要求15万字以上,须鉴定通过后才能出版,下同);

2.原则上至少在“三报一刊”上发表理论文章1篇,且发表CSSCI期刊及以上级别学术论文2篇(原则上5000字以上,下同),且在国家一级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1部;

3.原则上至少在“三报一刊”上发表理论文章1篇,且完成被厅局级及以上成果采用的研究报告1篇(原则上2000字以上,下同),且在国家一级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1部。

(二)重点项目立项后1年内主持人需提交不少于10万字的课题研究报告,立项后2年内任选以下一项提交课题结项成果材料,按程序进行结项:

1.原则上至少在“三报一刊”上发表理论文章1篇,且在国家一级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1部;

2.原则上至少在“三报一刊”上发表理论文章1篇,且发表CSSCI期刊及以上级别学术论文2篇,且出版学术专著1部;

3.原则上至少在“三报一刊”上发表理论文章1篇,且完成被厅局级成果采用的研究报告1篇,且出版学术专著1部。

(三)一般项目或青年项目立项后1年内主持人需提交不少于7万字的课题研究报告,立项后2年内任选以下一项提交课题结项成果材料,按程序进行结项:

1.原则上至少在“三报一刊”上发表理论文章1篇,且出版学术专著1部;

2.原则上至少在“三报一刊”上发表理论文章1篇,且发表CSSCI期刊及以上级别学术论文2篇;

3.原则上至少在“三报一刊”上发表理论文章1篇,且完成被厅局级成果采用的研究报告1篇。

(四)省“马工程”专项课题研究成果出版专著时需标注“海南省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专项课题”;在“三报一刊”或其他报刊、期刊上发表时,应在标题下方署名为“海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或者“海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xxxx(单位名称)分中心”,也可在文尾署“作者单位为海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可加分中心名称)”或“作者为海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可加分中心名称)特约研究员”。

(五)省“马工程”专项课题研究成果内容若涉及国家安全等内容,经省“马工程”办公室审核批准后,可不要求公开发表而进行结项。
    五、申报要求

(一)课题主持人必须是课题研究的真正组织者、指导者和参与者,担负课题研究的实质性任务。作为主持人每人每年只能申报1项省“马工程”专项课题,只能主持在研1项通过申报立项的省“马工程”专项课题。申报青年项目的课题主持人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二)申报课题须写明课题类别,并按相应课题的资助额度做好经费预算。经费预算及管理按《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37号)》执行(详见附件6)

三)申请课题须按要求填报《海南省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专项课题申请书》和《海南省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专项课题论证活页》。《论证活页》不得出现课题申请人及其成员的姓名和所在单位等直接或间接透露申报者信息的背景资料,否则不予受理。《申请书》要求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论证活页》要求A3纸双面排版。《申请书》《论证活页》等请从本通知附件下载。

(四)申报时间截至202344日。由学院统一受理申报,纸质版申请书、活页(各一式4份),申报汇总表1份(学院领导签字,加盖公章)交至人文社科处办公室(留学生公寓109),同时将所有材料电子版汇总发送至人文社科处邮箱:rhdskc@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五)申请人申请的研究课题已获得其他资助的,或者与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出站报告密切相关的,必须在《申请书》和《论证活页》中予以说明。

(六)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5年申报资格,已获准立项的一律按撤项处理。
  联系人:阳老师,联系电话:88651091

 

附件1:海南省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专项课题重大项目申请书

附件2:海南省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专项课题重大项目论证活页

附件3:海南省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专项课题(重点、一般、青年)申请书

附件4:海南省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专项课题(重点、一般、青年)项目论证活页

附件5:海南省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6: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37号)

 人文社科处

2023316

相关附件:
2023年度海南省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专项课题申报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