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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三亚市法学会2024年度法学研究课题招标公告
时间:2024-04-03

各有关单位:

经市委政法委书记办公会研究决定,即日起对2024年度法学研究课题进行招标,择优立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课题立项原则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全市政法工作部署,聚焦平安三亚、法治三亚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强化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学理论支撑和智力保障。

二 、课题类型及相关内容

市法学会2024年度法学研究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应从本公告所附《课题指南》相应类型的题目中选定和申报,所有申报的课题由市法学会集中评审、择优立项。对批准立项的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予以相应的经费资助,其中重点课题2万元,一般课题8000元。

三、 申报条件

(一)课题申请人(主持人)负责组成课题组,课题组成员(含申请人)应不少于3人,均须为本省法学法律工作者。

(二)课题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具有独立开 展和组织指导研究工作的能力,能作为课题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任务。课题组其他成员须具有相应的研究能力并承担具体研究任务。

(三)课题的申请人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法律实务部门科级以上职务。

四 、申报注意事项

(一)课题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应遵守《三亚市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

(二)课题申请人不得同时申请两个及两个以上课题,课题主持人为1人,不得多人联合申报,否则申报无效。

(三)承担市法学会课题未取得结项证书的,不得申报。

(四)2024年9月1日前须向市法学会报送中期研究成果,市法学会将进行中期检查,2024年12月31日前结项。课题组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研究任务,若需延长研究期限,须提出书 面申请、说明理由并经市法学会批准,延长时间不超过3个月;未按期申请结项又未提出延期申请、无正当理由申请延期未得到同意或者同意延期后仍未如期结项的,将不再接受结项申请,课题申请人3年内不得申报市法学会课题。

(五)课题成果形式可以为调研报告、立法建议稿、论文、专著等,应同时提交成果摘要(3000字左右)。成果摘要选取  成果中最具有决策咨询性的部分,针对法治建设中迫切需要解决 的重大现实问题或理论问题,提出对策建议,文风朴实,语言精练,不需要对整个课题成果进行简述。课题成果具有重要价值的,将报送市有关部门。

(六)课题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如发现申报不实的,不予立项或撤销立项。

五、 申报办法

(一)请课题申请人认真填写《三亚市法学会2024年度法学研究课题申请书》和课题申报相关信息。

(二)请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请人资格及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在《申请书》上签署审核意见和加盖单位公章。

六、 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截止至2024417日上午12:00,由学院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单独报送。申请书纸质版A4纸双面打印(3份)、汇总表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版申请书及申报汇总表发送至社科处邮箱rhdskc@163.com 。

联系人,阳老师,电话88651091。

 

附件1:三亚市法学会2024年度法学研究课题指南

附件2:三亚市法学会2024年度法学研究课题申请书

附件3:三亚市法学会2024年度法学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

 

人文社科处

2024年4月3日

相关附件:
2024年度市级法学会课题申报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