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相关项目负责人:
为加强校级人才科研启动项目管理,促进科研项目健康有序开展和高质量完成,根据《海南热带海洋学院人才科研启动项目管理办法》(热海大办〔2024〕5号)等文件要求,现对2024年校级人才科研启动项目开展年度检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主要了解研究工作进展情况,包括:项目研究进展情况;研究经费的使用情况;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下一阶段研究计划;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方法;能否按时完成研究计划,推迟或终止研究工作的原因等。
阶段性成果应包括阶段性成果的基本内容、主要观点、学术价值或实践意义等。研究工作遇到的主要困难及拟采取措施,项目研究能否按时保质完成。
二、材料提交要求
1.年度检查报告是科研项目后续经费拨付的重要依据,请各科研项目负责人按要求认真填报。根据《海南热带海洋学院人才科研启动项目管理办法》(热海大办〔2024〕5号)要求,未按时提交年度检查报告以及自立项第二年起没有实际科研成果的将暂停拨付经费。
2.为便于做好2025年度经费卡,此次提交材料时老师还需要提供2024年校级人才科研项目经费卡原件。
3.纸质版《海南热带海洋学院科研项目年度检查报告书》(附件2.)一式2份(要求学院根据项目研究计划和阶段开展的工作做出检查意见,学院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公章)、阶段性成果复印件1份,汇总表(加盖公章)1份,由学院于2025年1月9日前统一将电子版(所有)发送至社科处邮箱rhdskc@163.com,纸质版于2月20日前将纸质版交至人文社科处办公室(纸质版材料要与电子版材料一致),不受理个人单独报送。
4.延期
因政策性或客观因素导致项目无法按期完成的,项目负责人应于项目执行期届满1个月前向人文社科处提出延期申请,经批准后可延期,延期原则上不得超过1年。
联系人:许老师,阳老师,电话88651091.
人文社科处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