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课题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现面向全省申报2025年海南省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专项课题(以下简称“马工程”专项课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助额度
2025年海南省“马工程”专项课题按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四个类别立项资助。其中,重大项目每项资助金额50万元,重点项目每项资助金额3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每项资助金额18万元。
二、选题方向
1.海南自由贸易港封关运作后深化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研究;
2.南海文明叙事与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研究;
3.南海周边区域国别研究;
4.李德裕等“五公”对海南文化发展的影响和贡献研究;
5.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与推进边疆治理现代化的海南实践研究;
6.聚焦新领域新赛道因地制宜打造新质生产力重要实践地研究;
7.推动海南主导产业补链延链和优化升级研究;
8.海南自由贸易港区域协调发展路径研究;
9.海南自由贸易港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与增强民营企业发展内生动力研究;
10.海南加快建设国际经贸合作网络和国际人文交流合作网络研究;
11.海南地域特色文化资源(某一领域)史料挖掘整理及其当代价值研究;
12.海南南洋文化资源保护传承与宣传阐释研究。
三、成果要求
成果形式一般为研究报告,公开发表的与课题名称、内容相匹配的理论文章、学术论文、学术专著,以及供有关职能部门参考的研究报告等。
(一)重大项目立项后1年内提交不少于15万字的研究报告,立项后2年内任选以下一项提交最终成果材料,按程序申请结项:
1.出版专著1部,且在“三报一刊”发表与课题研究方向相关的理论文章2篇,并在其他国家级理论报刊平台或核心期刊发表理论文章或学术论文2篇;
2.出版专著1部,且在“三报一刊”发表理论文章2篇,并完成被厅局级及以上成果采用的研究报告2篇。
(二)重点项目立项后1年内提交不少于10万字的研究报告,立项后2年内任选以下一项提交最终成果材料,按程序申请结项:
1.出版专著1部,且在“三报一刊”发表与课题研究方向相关的理论文章1篇,并在其他国家级理论报刊平台或核心期刊发表理论文章或学术论文2篇;
2.出版专著1部,且在“三报一刊”发表理论文章1篇,并完成被厅局级及以上成果采用的研究报告1篇。
(三)一般项目或青年项目立项后1年内提交不少于7万字的研究报告,立项后2年内任选以下一项提交最终成果材料,按程序申请结项:
1.出版专著1部;
2.在“三报一刊”发表理论文章1篇,并在其他国家级理论报刊平台或核心期刊发表理论文章或学术论文2篇;
3.在“三报一刊”发表理论文章1篇,并完成被厅局级及以上成果采用的研究报告1篇。
(四)出版专著时,应标注“海南省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专项课题成果”;发表理论文章时,应署名“海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含分中心)特约研究员”;发表学术论文时,应标注“海南省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专项课题阶段性成果”或署名“海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含分中心)特约研究员”。根据海南“社科十条”,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报刊理论阵地建设,在《海南日报》理论版(含海南日报客户端理论频道)或《今日海南》杂志(含“理论琼崖”新媒体思想理论平台)发表的理论文章参照核心期刊成果认定。
(五)成果内容若涉及国家安全等内容或其他有关规定,课题组充分说明理由,经省“马工程”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可不要求公开发表。
四、申报要求
(一)课题主持人必须是课题研究的真正组织者、指导者和参与者,担负课题研究的实质性任务。作为主持人每人每年只能申报1项课题,只能主持在研1项通过申报立项的课题。申报青年项目的课题主持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鼓励课题项目责任单位与有关党政职能部门合作开展研究,课题组可按规定吸收有关部门业务骨干参加,推动研究成果转化运用。
(二)申报课题须写明课题类别,并按相应课题的资助额度做好经费预算。经费预算及管理按课题项目责任单位经费管理办法执行。2022年之前(含2022年)年份立项、目前尚未结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海南省“马工程”专项课题。
(三)申请课题须按要求填报《海南省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专项课题申请书》和《海南省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专项课题论证活页》。《论证活页》不得出现课题申请人的姓名和所在单位等直接或间接透露申报者信息的背景资料。申请书和论证活页样式详见附件。
(四)申报时间从2025年5月16日起至2025年6月16日止。请申报单位于截止时间前正式提交纸质申报材料至省“马工程”办公室(其中课题申请书一份,论证活页一式七份),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hnsmgcktyj@163.com。
(五)申请的研究课题已获得其他资助的,或者与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出站报告密切相关的,须在《申请书》和《论证活页》中予以说明。
(六)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申报资格,已获准立项的按撤项处理。
(七)请课题申报人所在单位党委宣传部门加强对在研项目和新申请项目的督促指导,以适当方式加强研究进度跟踪。延期超过半年申请结项的须由所在单位党委宣传部门出具书面意见,研究成果一般不评定为优秀等次,延期超过1年申请结项的经验收合格后不再拨付课题经费尾款,延期超过2年未申请结项或经2次验收审核不合格的项目按撤项处理。
海南省“马工程”办公室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69号海南广场4号楼301室(电话:65342217)。
联系人:李老师,18689518128;侯老师,15607566180。
五、学校要求
此次申报由学院统一受理,社科处不受理个人单独报送,申报时间截至2025年6月11日上午11点,逾期不予受理。申请书2份,论证活页8份,申报汇总表1份(学院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材料统一发送至社科处邮箱rhdskc@163.com.
社科处联系人:阳老师,电话88651091.
附件1.海南省“马工程”项目申请书
附件2.海南省“马工程”项目论证活页
附件3.海南省“马工程”项目申报汇总表
人文社科处
202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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