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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申报】关于教育部第十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人文社科处 时间:2025-10-23

各二级单位:

教育部第十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根据《海南省教育厅转发关于第十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琼教高〔2025〕99号)的要求,我校对本次社科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作如下安排,请各单位积极组织实施。

本次社科优秀成果奖的申报成果受理范围、申报资格与要求、申报办法与申报程序、纸质申报材料等严格按教育部第十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通知的要求执行。

一、受理成果范围

    第十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参评成果的时间范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第十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参评成果的时间范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正式出版的著作,以公开在图书版权页标注的第一次出版时间为准;在期刊上发表的论文、研究报告,以公开在期刊版权页标注的第一次刊登的时间为准;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以被有关部门采纳的时间为准。

为适应新时代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需要,根据哲学社会科学一级学科自主知识体系研究布局,借鉴历届评奖经验做法,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包括:1. 党的创新理论研究阐释;2. 马克思主义理论;3. 中共党史党建学;4. 纪检监察学;5. 公安学;6. 哲学;7. 理论经济学;8. 应用经济学;9. 法学;10. 政治学;11. 社会学;12. 民族学;13.教育学;14. 心理学;15. 体育学;16. 中国语言文学;17. 外国语言文学;18. 新闻传播学;19. 考古学;20. 中国史;21. 世界史;22. 艺术学;23. 管理科学与工程;24. 工商管理学;25. 农林经济管理;26. 公共管理学;27. 信息资源管理;28. 国家安全学;29. 设计学;30. 区域国别学。

本届评奖单设 “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由原“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受理成果范围与“13.教育学”整合设置,对教育学成果单独组织实施。专区具体奖项设置和数量、申报资格和要求、申报单位和名额、申报办法和程序等单独安排。

第十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 第十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不得同时申报,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

二、受理成果类型

    详见:附件2.教社科厅函〔2025〕12号附件

三、申报名额

海南省各高校第十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行限额申报,我校申报名额为不超过5项;“教育科学研究”专区实行限额申报,我校申报名额为不超过1项。

四、海南热带海洋学院申报时间安排

(一)2025年10月23日至10月27日,申报人员按要求填写《申报评审表》,准备佐证材料,各二级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二)2025年10月28日,各二级单位集中报送材料,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电子版(所有材料均需提供电子版)发送至人文社科处邮箱,纸质版申报材料交至人文社科处办公室。

(三)2025年10月29日至11月9日,学校按要求对各二级单位报送材料复审、评审以及公示。

(四)2025年11月10日,学校按要求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省教育厅。

(五)待省教育厅评审、公示后,学校通知申报人员按要求完成项目网上申报工作,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6日前,申报网络平台为教育部社会科学司主页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申报办法和流程详见系统说明。

五、材料要求

(一)各二级单位汇总的《申报一览表》,各申报人的《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PDF格式)发送至rhdskc@163.com。

《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中下载,《申报评审表》启用2025年版,以前版本无效。

    《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评审表》在全规办评奖申报系统中下载。

(二)纸质申报材料

1.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一览表》(要求二级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名,一份),《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按通知要求提供足额份数),所有材料统一装入一个档案袋,并将《申报评审表》的封面用A4纸打印贴在档案袋上。

2.纸质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评审表》均为9份(至少1份原件),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2著作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3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

3论文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一式9份(可用复印件)。论文类成果材料包含所在期刊封面、目录页、版权页和论文全文,咨询报告类成果包含咨询服务报告和采纳证明。

4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及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5和申报成果无关的信息和材料无需提供。

六、材料报送地点:人文社科处(留学生公寓109室)

七、联系人:骆老师,电话88651091

附件1.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5〕12号)

附件2. 教社科厅函〔2025〕12号附件

附件3. 申报一览表




                                                                              人文社科处

                                                                            2025年10月23日

 

相关附件:
附件1-3.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