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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关于申报2025年度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思政专项)的通知
时间:2024-08-20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学校思政课建设作出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学校思政课建设推进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经研究决定,省教育厅与省社科联共同组织开展2025年度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思政专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和我省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加强新时代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全面推进大思政课建设等系列部署要求,充分发挥省级课题示范引导作用,坚持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努力推出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实践深度,既源于现实需求、又引领未来发展的优秀成果,加快构建与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相适应的学校思政工作新格局。

二、课题类别与课题指南

课题申请分为两大类别,即重点攻关课题和常规课题,常规课题具体设立一般课题和自筹经费课题。所有课题统一申请、分类评审。

(一)重点攻关课题。采用揭榜挂帅的方式,重点研究海南自贸港建设背景下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加快构建大中小思政课一体化工作体系、加强新时代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全面推进大思政课建设、国际教育创新岛思想政治教育等重点问题,力争推出一批有较大影响力、对实践工作有重要指导作用的决策咨询成果,促进咨询成果转化为方案举措。重点攻关课题指南附后(详见附件1)。

(二)常规课题。体现鲜明的问题意识和创新导向,追踪本学科及相关研究领域的最新进展和学术前沿动态,体现创新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着力推出具有较高水准的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成果。常规课题指南附后(详见附件2),申请人也可根据自己的学术积累和专长自主设计选题。

三、申请人资格与申请要求

(一)申请人必须是我省高校党建、思政工作者(含三亚崖州湾科技城、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管理局和入驻办学、研究机构的党建、思政工作者),主要向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专职辅导员、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倾斜。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专职辅导员必须是已在全国高校思政课教师信息系统和辅导员信息系统中录入登记人员,其他党建思政工作者必须是已在基层党组织、党务工作部门、学生工作部门等连续2年及以上从事各类党建思政工作人员。重点攻关课题负责人必须具备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常规课题负责人必须具备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

(二)为保证项目完成质量,课题负责人只能申请1项课题,且作为课题组成员只能参与1项其他课题的申请。其他人员以课题组成员身份最多能参与两个课题的申请。课题负责人须征得所有课题组成员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请。

(三)有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以及近3年内被终止、近5年内被撤项的省社科规划课题负责人不能申请。有在研的省级社科规划课题,包括重大课题、常规性课题、专项研究课题、研究基地课题、思政专项课题等未完成者(截止2024920日,以结项证书日期为准),不得申请。申请人不得以已立项(结项)省级以上(含)社科基金项目的相同或相近内容申请本次课题。

(四)申请人申请的研究课题已获得其他资助的,或者与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出站报告密切相关的,必须在《课题申请书》和《论证活页》中予以说明。

(五)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5年申请资格,如获准立项一律按撤项处理。

四、资助经费、经费预算和成果要求

(一)资助经费。重点攻关课题5万元,常规课题2万元,自筹经费课题无资助经费。获得立项的课题,建议申请人所在单位按每个项目1:1提供配套研究经费。

(二)经费预算。申请人须在《课题申请书》中写明课题类别,并按相应课题的资助经费额度做好经费预算。经费预算及管理按《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资金管理办法》(琼财教规〔202413号)执行。

(三)成果要求。重点攻关课题研究成果具体要求见附件1。常规课题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确定为研究报告、系列论文或著作三种成果形式:

1.研究报告。完成时限为1年,要求12万字左右的总报告和13000—5000字的简要报告(研究报告通过鉴定,须有省领导肯定性批示或相关厅局级及以上单位采纳证明的才能办理结项证书)。研究报告查重率不得高于15%(含15%)。

2.系列论文。完成时限为4年,要求公开发表3篇(含3篇)以上,其中一般课题要求2篇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自筹经费课题要求1篇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

3.著作。完成时限为3年,要求20万字左右(鉴定通过后才能出版,正式出版后办理结项证书)。

4.最终成果形式如为一般性的教科书、工具书、资料书、年鉴等,不得申请申报。特殊情况一事一议。

五、申报程序、材料与时间

(一)本次申报由所属单位统一负责报送,社科处不受理个人单独报送。

(二)申请人按照申报要求,填写《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思政专项)申请书》(详见附件3)提交给所属单位,由所属单位统一报送,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申报材料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审核后报送,专职辅导员申报材料由学生工作处审核后报送,其他党建思政工作者申报材料由所属单位报送且需出具申请人符合申报条件的证明。要求各单位于2024911日前报送申报材料(申请书1份,汇总表1份)。待学校初审,并在校内公示后,确定拟推荐课题。

(三)通过学校初审的申请人,按照要求于2024918日上午下班前完成网络申报(网址:http://124.225.62.14)。

(四)各单位于2024919日下午下班前提交最终申报材料,《申请书(含承诺书)》(一式2份)、《论证活页》(一式4份)、《2025年度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思政专项)申报汇总表》(盖章版1份)至社科处,逾期不再受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邮箱rhdskc@163.com

人文社科处联系人:阳老师,联系电话:8865109115203072856

学生工作处联系人:师老师,联系电话:18289530077

马克思主义学院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13518040533

 

 

附件1.2025年度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思政专项)重点攻关课题指南

附件2.2025年度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思政专项)常规课题指南

附件3.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思政专项)申请书

附件4.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评审意见表、(思政专项)论证活页

附件5.2025年度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思政专项)申报汇总表

附件6.《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资金管理办法》(琼财教规〔202413号)

 

 

                               人文社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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