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通知公告

【项目申报】关于组织申报2027年度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思政专项)的通知
时间:2026-08-27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全国教育大会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教育部《高校党的创新理论研究阐释和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工程实施方案》(教社科〔2025〕1号)和省委宣传部、省社科联《关于提升海南社科研究和人才队伍建设水平的若干措施》(琼宣通〔2024〕33号)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省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7年度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思政专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我省关于全面加强高校党的建设、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加强新时代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全面推进“大思政课”建设、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改革创新等系列部署要求,充分发挥省级课题示范引导作用,坚持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努力推出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实践深度,既源于现实需求、又引领未来发展的优秀成果,加快构建与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相适应的学校思政工作新格局。

二、课题类别与课题指南

课题申报分为两大类别,即重点课题和常规课题,常规课题具体设立一般课题和自筹经费课题。所有课题统一申报、分类评审。

(一)重点课题。重点研究习近平党建思想、海南自贸港建设背景下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加快构建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工作体系、加强新时代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全面推进“大思政课”建设、国际教育创新岛思想政治教育等重点问题,力争推出一批有较大影响力、对实践工作有重要指导作用的决策咨询成果。

(二)常规课题。体现鲜明的问题意识和创新导向,追踪本学科及相关研究领域的最新进展和学术前沿动态,体现创新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着力推出具有较高水准的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成果。

课题指南详见附件1,申请人也可根据自己的学术积累和专长自主设计选题。

三、申请人资格与申请要求

(一)申请人必须是我省高校党建、思政工作者(含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和入驻办学、研究机构的党建、思政工作者),向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专职辅导员、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倾斜。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专职辅导员必须是已在全国高校思政课教师信息系统和辅导员信息系统中录入登记人员,其他党建思政工作者必须是已在基层党组织、党务工作部门、学生工作部门等连续2 年及以上从事各类党建思政工作人员。重点课题负责人必须具备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常规课题负责人必须具备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

(二)为保证项目完成质量,课题负责人只能申请1 项课题,且作为课题组成员只能参与1 项其他课题的申报。课题负责人须征得所有课题组成员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三)有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以及近3 年内被终止、近5 年内被撤项的省社科规划课题负责人不能申请。有在研的省“马工程”课题和省社科规划课题,包括重大课题、年度课题、专项课题、基地课题等未完成者(截至2026 年8 月30 日,以结项证书日期为准),不得申报。申请人不得以已立项(结项)省级以上(含)社科基金项目的相同或相近内容申报本次课题。

(四)申请人申报的研究课题已获得其他资助的,或者与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出站报告密切相关的,必须在《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思政专项)申请书》(简称《课题申请书》,见附件2)和《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思政专项)评审意见表》(简称《评审意见表》,见附件3)中予以说明。

(五)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5 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一律按撤项处理。

四、资助经费、经费预算和成果要求

(一)资助经费。重点课题5 万元,一般课题2 万元,自筹经费课题无资助经费。获得立项的课题,建议申请人所在单位按每个项目1:1 提供配套研究经费。

(二)经费预算。申请人填写《课题申请书》时须写明课题类别,不做编制课题经费预算的要求。经费预算及管理按《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资金管理办法》(琼财教规〔2024〕13号)、《海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施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经费包干制的通知》(琼社科〔2025〕45 号)、《海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扩大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经费包干制实施范围的通知》(琼社科〔2026〕89 号)等执行。

(三)成果要求。各类课题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确定为研究报告、系列论文或著作三种成果形式:

1.研究报告。完成时限为1 年,要求1 篇2 万字以上的研究报告和1 份2000—3000 字的对策建议(研究成果通过验收,须有省领导肯定性批示或相关厅局级及以上单位采纳证明才能办理结项证书)。研究报告查重率不得高于15%(含15%)。

2.系列论文。完成时限为4 年,要求公开发表3 篇(含3 篇)以上,其中重点课题、一般课题要求2 篇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自筹经费课题要求1 篇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

3.著作。完成时限为3 年,要求15 万字以上(通过验收后才能出版,正式出版后办理结项证书)。

4.最终成果形式如为一般性的教科书、工具书、资料书、年鉴等,不得申请申报。特殊情况一事一议。

五、申报程序、材料与时间

(一)本次申报由所属单位统一负责报送,社科处不受理个人单独报送。

(二)申请人按照申报要求,填写《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思政专项)申请书》及《评审意见表(详见附件2、附件3)提交给所属单位,由所属单位统一报送,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申报材料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审核后报送,专职辅导员申报材料由学生工作处审核后报送,其他党建思政工作者申报材料由所属单位报送且需出具申请人符合申报条件的证明。要求各单位于202697上午10点报送申报材料(申请书1份,活页1份、汇总表1份)至人文社科处办公室(留学生公寓109待学校初审,并在校内公示后,确定拟推荐课题。

(三)通过学校初审的申请人,按照要求于2026913日前完成网络申报(网址:http://124.225.62.14)。

(四)各单位于20269月1416点前提交最终申报材料,课题申请书》(一式3份)、《评审意见表》(一式4份)、《2027年度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思政专项)申报汇总表》(盖章版1份)至社科处,逾期不再受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邮箱rhdskc@163.com。

 

人文社科处联系人:阳老师,联系电话:88651091。

学生工作处联系人:刘老师,电话88651757

马克思主义学院联系人:老师,联系电话:18235313795。

 

附件1.2027 年度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思政专项)课题申报指南

附件2.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思政专项)申请书

附件3.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思政专项)评审意见表

附件4.2027 年度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思政专项)申报汇总表

 

人文社科处

2026年8月27日

相关附件:
2027年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思政专项申报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