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社科基金各类型项目,含单列学科项目
1.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37号);
2.《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热海大办〔2022〕24号)。
二、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以及专项资金支持的研究基地、实验室、平台、智库等设立的研究项目
《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85号)
三、海南省社科项目(适用于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基地课题、思政专项等各类专项)
《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资金管理办法》(琼财教规〔2024〕13 号);
四、三亚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
《三亚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资金管理办法》(三社科〔2014〕11号)
五、学校制定的相关人文社科类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1.《海南热带海洋学院人才科研启动项目管理办法》(热海大办〔2024〕5号);
2.《海南热带海洋学院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热海大办〔2023〕37号);
3.《海南热带海洋学院人文社科类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管理办法(试行)》(热海大办〔2022〕56号)(适用于各类人文社科类经费包干项目)
4.《海南热带海洋学院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管理办法(试行)》(热海大办〔2019〕76号);
5.《海南热带海洋学院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热海大办〔2020〕1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