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的意见
来源:海南省社科联
各相关单位、各重点社科研究基地: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精神,海南省第七次党代会和七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精神,更加科学更高质量更大力度地推动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下称重点研究基地或基地)建设,进一步繁荣发展海南哲学社会科学,更好地为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建设美好新海南服务,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展基础与面临形势
(一)发展基础。“十二五”以来,在海南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委宣传部的直接指导下,在海南省社科联、基地承建单位和广大社科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重点研究基地建设取得了新进展,实现了新突破,迈上了新台阶。主要表现在:基地规模稳步扩大。截止目前,重点研究基地已达到26个,基地办公场地、设施设备、图书资料等基础条件明显改善,基本上能满足基地建设和研究的需要。学科建设持续加强。各基地紧密围绕学科建设凝练学术方向,已涉及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语言文学、法学、教育学等传统学科和其他新兴学科66个方向,比较有力地支撑了哲学社会科学相关学科硕士点、博士点的申报和建设。学术队伍发展壮大。各基地汇聚了一批学科带头人,培养和造就了一批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中青年学术骨干;基地人才队伍数量不断增长,人才质量逐年提高,高学历、高职称的学术人才超过总人数的50%。研究成果不断涌现。各基地共承担完成60多项国家级、约160项省部级科研项目;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 500多篇;出版学术专著约100部;获教育部人文社科奖、省社科优秀成果奖20多项。基地的成果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支持。
基地建设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研究整体实力有待提升,学术特色和优势不够突出;重大项目和标志性成果比较少,学术研究方向有待进一步凝练;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领军人物缺乏,学术研究队伍有待扩大;研究基础条件有待进一步改善,管理体制机制有待创新完善等等。这些问题必须加以研究解决。
(二)面临形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海南迎来了新一轮改革开放。党中央赋予海南经济特区新的战略定位,对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做了重大部署,大力支持海南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新时代新任务必将给理论创新、学术繁荣提供更加强大的动力和更为广阔的空间。重点研究基地作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载体,必须进一步拓宽和深化研究领域,构建创新体系,产出精品力作,更好地回应和服务海南改革开放发展的迫切需要。
二、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精神、《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精神,深入落实海南省第七次党代会和七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加快构建中国特色、海南特点的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平台体系,不断推进海南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发展,为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美好新海南提供理论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解放思想,先行先试。发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埋头苦干的特区精神,在经费投入机制、人才激励机制、项目管理机制、成果评价转化机制等方面深化改革创新,最大限度发挥重点研究基地多方资源的整体效能。
——立足实践,注重应用。倡导和支持基地研究人员深入海南实践,立足海南优势,理论联系实际,强化创新意识和精品意识,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海南地方需求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注重提高研究成果的学术价值、应用价值和社会效益,努力破解发展难题。
——质量为本,科学发展。科学把控基地建设规模,促进内涵式发展。各相关单位切实履行建设和管理职责,实行目标考核和动态调整机制,提高基地发展质量和水平,保障基地出成果、出人才、出效益。
——整合资源,开放合作。优化和整合资源,建设重点研究基地学科联盟,加强省内外、国内外研究机构的协同合作,提倡跨学科、跨部门、跨行业联合攻关,促进协同创新、推出原创成果。
三、发展目标与主要任务
(一)发展目标
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关于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建设美好新海南,争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动范例的重大决策部署,关于加快建设哲学社会科学和新型智库的具体要求,全面推进重点研究基地规范化、制度化和标准化建设;围绕国家发展战略,立足海南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的实际,深入开展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持续提高学术创新能力和服务海南发展的水平。到2020年,实现基地规模稳步增长、研究实力整体提升、合作交流不断扩大、资政能力逐渐增强、研究条件大幅改善,进一步建成具有时代性、前沿性、开放性,布局合理、定位清晰、管理科学、开放共享、动态调整的重点研究基地体系。
(二)主要任务
——保持基地规模稳步增长。挖掘和整合海南省各高校、党校(行政学院)、研究机构、社会组织等学术资源,立足实践、面向前沿、服务海南,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确保质量,适当扩大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规模,到2020年,基地总量达到35个左右。
——提升学术研究整体水平。瞄准学科发展前沿,围绕重大发展战略,强化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协调发展,通过重大科研项目带动,重大研究成果产出,使重点研究基地科学研究的整体水平居省内领先地位,在国内相关研究领域享有较高学术声誉,成为名副其实的省级重点研究基地。
——增强咨政育人服务能力。坚持问题导向,开展应用对策研究,充分发挥新型智库作用,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当好智囊高参。依托利用重点研究基地的学科优势和人才优势,开展社科普及宣讲,提高公众人文素质。充分发挥创新平台的支撑作用和服务功能,助力海南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教学)单位建设,助推海南经济社会发展。
——扩大国内外学术影响力。开展国内外科研合作,加强学术沟通与交流。积极参与“一带一路”“泛南海经济圈”等学术交流合作,组织、承办国内外学术会议,参与国内、国际高峰论坛,不断扩大重点研究基地在国内外的学术知名度和影响力。
——改善学术研究软硬环境。创新优化科研体制机制,营造催人奋进的学术环境,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在人才培养、项目研究和学术研讨交流以及研究场所、办公设备、信息平台建设等方面加大经费投入,不断改善基地的人才成长环境和科研办公条件。
四、科学培育建设学科增长点与新的重点研究基地
(一)突出学术研究特色。各基地科研工作要在“特”字上作文章,发挥海南“三大优势”,彰显海南战略地位,传承海南历史文化,挖掘特色学术资源,形成优秀学术成果。要围绕琼学、黎学、南海学、更路簿学等特色学科领域开展研究;要立足海南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面临的重大理论和实践课题,推动理论创新,争取在“一带一路”建设、海洋强国战略、生态文明发展、国际旅游岛建设、经济特区体制机制创新、南海历史文化等领域形成学术特色和优势。
(二)拓展学术研究领域。面向学科发展前沿,发挥基地优势和特色,根据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和建设美好新海南的迫切需要,深化和拓宽研究领域,开展前沿、交叉学科研究,不断培育新的学科增长点。统筹各专业各领域的学科发展,凝炼学术研究方向,优化学科布局,综合打造改革开放学科群、自贸研究学科群、南海学科群、教育学科群、旅游学科群、经济学科群、历史民族学科群、生态文明学科群等学术综合体,不断提升研究基地的原创能力和总体实力。
(三)优化完善总体布局。根据美好新海南建设需要,针对海南新一轮改革开放的重大战略性、前瞻性问题研究,补短板、强弱项,全盘统筹推动重点研究基地布局建设。选择在海南省重点社科研究(教学)机构、有条件的市县等地区和单位,逐步新增建设一批以重大现实问题研究为主的重点研究基地。对现有重点研究基地进行分类梳理、归并整合,科学制定发展规划,合理确定发展功能,解决基地之间交叉重复、定位不够清晰的问题,进一步优化基地结构、完善基地总体布局。
五、持续推进重点研究基地内涵式发展与转型升级
(一)严把新建基地质量。新建基地必须以国家重大战略实施与海南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需要为导向,处于学科发展前沿或新兴交叉领域,在海南省乃至全国处于领先地位。必须严格按照《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对新建基地开展充分的前期论证。必须加强对新建基地的前期成果、主攻方向、科研团队、基础条件等方面的审核考评,切实把好新建基地“入口关”,确保新建基地在高起点上科学规范地运行,更好地产出成果、培养人才和发挥效益。
(二)提高基地建设层次。提高基地建设标准和要求,实行差别化创新平台管理模式,遴选发展快、基础实、后劲足、前景好的基地作为“重中之重”,加大力度支持建设。注重内涵发展、规范建设和质量提高,努力打造基地学术高峰、人才洼地和交流窗口,力争我省在国家级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平台上占有一席之地,特别是实现我省承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零的突破,进一步彰显海南特色和优势。
(三)促进基地转型升级。统筹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着力推动跨学科研究,大力推进综合研究和战略预测研究,不断提升基地的研究质量和创新能力。强化应用对策研究,选择有条件的基地建设新型智库,实现优化升级。支持发展成熟、升级成功的重点研究基地加入海南国际旅游岛智库联盟,创造条件积极参与国家高端智库建设,努力打造具有中国特色、海南特点的新型智库知名品牌。
六、充分发挥重点研究基地服务党委政府决策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功能作用
(一)努力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服务。各重点研究基地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决策咨询的需要,开展前瞻性、针对性、储备性研究,提出专业化、建设性、切实管用的政策建议,及时向党委政府报送研究成果。深入研究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面临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着重研究解答海南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打造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试验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国家重大战略服务保障区的重大课题,更好地发挥咨政智囊作用。探索构建“政产学研”联动研究机制,加强与党委政府、行业、高校、科研院所之间的合作,开展跨部门、跨行业的协同攻关,提高综合研判和战略谋划能力,更加有效地服务海南经济社会发展。
(二)切实开展社科理论宣传普及活动。各基地要切实担负起理论宣传的重要职责,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促进入脑入心、转化为干部群众的实际行动。各基地要积极回应干部群众对美好生活的理论和文化需求,主动关注干部群众对海南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的知识需要,组织动员专家学者撰写高质量的社科普及读物,深入宣传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增强理论宣传和知识普及的亲和力、感召力和说服力,更好地为干部群众提供理论知识、帮助干部群众释疑解惑,从而不断提升干部群众的理论水平和人文素质。
(三)积极参与高校一流学科建设。由海南省各高校承建的重点研究基地,是高校科研平台创新体系的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各相关基地必须主动对照标准,借鉴先进经验,按照国家和海南省的相关要求,加强规划设计,找准着力点,积极参与落实海南省高水平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决策部署和行动计划,参与海南大学建设世界一流学科,在服务高校发展特别是一流学科建设中实现新突破、取得新成绩。
七、切实开展学术研讨交流和对外合作
(一)组织开展学术研讨活动。各重点研究基地应根据海南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难点、焦点问题,精心策划组织学术活动,营造浓郁的学术氛围,打造独具特色和优势的学术品牌,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要积极参加省社科联组织的“海南自贸大讲坛”“当代海南论坛”“琼州流动大学堂”“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年会”等各项学术活动。
(二)加强学术交流合作。充分发挥海南“三大优势”,利用博鳌亚洲论坛高端对话平台、“一带一路”战略支点等便利条件,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鼓励和支持基地专家学者“走出去”,传播海南声音,开拓国际视野,增强学术研究的前沿性、时代性、国际性和应用性。鼓励和支持基地主办或承办国际性全国性的高级别学术会议,加强与同行专家学者的交流与合作;联合攻关重大课题,发表高水平理论成果,产出高质量咨询报告,不断扩大基地在国内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创新成果传播方式。运用“互联网+”思维,创新信息传播方式,实现学术资源共享。加强对信息资源服务平台的建设和管理,传播基地研究成果和工作动态。稳妥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技术,及时发布最新研究成果,加强研究成果的宣传、推广和应用。鼓励在国际知名学术刊物发表成果,加强与《南海学刊》等国家、省级重要学术刊物的交流与合作。
八、积极建立完善人才管理机制和培育学术创新团队
(一)创新人才管理机制。创新人才选用和流动机制,逐步形成开放、竞争、流动的人才管理新格局。充分利用海南省柔性引才用才政策,建立引人与引智相结合的人才引进模式,努力形成人尽其才、用当其时的良好用人机制。建立完善签约研究员制度,设立“科研流动岗”、“流动不调动”,实行课题任务制进行管理,充分利用好“候鸟型”社科人才等各方面的人才资源,形成专职、流动、兼职和外聘相结合的人才队伍结构。
(二)培育学术创新团队。创造条件、加大力度,培育基地首席专家,打造领军人物;积极通过重大项目研究、高端学术活动等多种方式,培养学科带头人和中青年学术骨干,逐步建立形成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结构合理、协调发展的学术创新团队。进一步完善以问题为导向、以项目为纽带的协同创新机制,瞄准具有发展前景、可预期产生重要成果的学科领域或研究方向,深入开展协同创新、联合攻关,力争在关键问题、重点领域取得重大突破,培育一批创新人才,形成具有优势和竞争力的学术联合体。
九、加强组织领导和保障服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承建单位要加强对重点研究基地的领导和指导,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要积极创造条件,严格按照《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加强基地建设管理。建立重点研究基地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或协调工作机制,统筹基地发展规划,合理布局项目研究和配置各类资源;认真听取各重点研究基地的意见和建议,加强调研和督导,研究解决基地建设发展的重大问题。
(二)完善管理体制。逐步建立健全由省社科联、其他相关职能部门与基地承建单位联合共建的体制,争取更多资源支持基地建设发展。建立完善责任清晰、任务明确、高效运转的二级管理体制,基地承建单位必须切实担负起建设和管理的职责。建立完善重点研究基地学术委员会制度,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的咨询、评审、学术指导等职能作用。加强重点研究基地内部组织机构和制度建设,形成科学有效的内部治理结构。在课题设计立项、成果推介、人员使用等方面赋予基地更多权限,充分调动基地自我发展和加强管理的主动性、积极性。
(三)强化评估检查。加强对重点研究基地评估检查,以评估促建设,以检查促管理。努力优化完善检查评估的周期、机制和方式方法,不断提升检查评估的科学化水平。实行综合评估、专项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对评估成效显著、发展潜力大、创新氛围好的基地加大力度支持;对评估不合格的基地限期整改,如不能达到条件要求的,取消共建基地资格。
(四)保障经费投入。重点研究基地经费投入主要通过省社科联项目拨款、承建单位安排专项资金与基地自筹经费等方式解决。省社科联每年安排专项经费支持基地建设发展,着力建立完善基地课题立项和管理办法,创新基地课题立项方式,提高基地课题立项质量和比例,加大力度资助基地课题研究。各承建单位必须按相关要求不断加大对基地的经费投入。各承建单位和重点研究基地要积极拓宽经费来源渠道,争取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支持资助,增强“造血”功能,不断提高科研资助和经费保障水平。
海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二O一八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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